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—強度的測定GB/T 12496.6-1999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《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—強度的測定》,標準號:GB/T 12496.6-1999代替GB/T 12496.22-1990。(現行)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木質活性炭強度測定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大多數顆粒活性炭,不適用于乙酸乙烯合成觸媒載體活性炭。
2 方法提要
試樣在儀器中,經受一定的機械磨損,試樣的骨架和表層都同時受到破壞,經過篩選,求出保留顆粒部分的百分數,作為試樣強度。
3 儀器和設備
3.1 試驗篩,取該品種活性炭規定中最小一層篩號。
3.2 振篩機:搖動次數約221次/min,振擊次數約147次/min。
3.3 秒表。
3.4 強度測定儀:
a) 鋼筒轉速(50±2)r/min。
b) 鋼球直徑(14.3±0.2)mm,10個。
c) 1號鋼筒:內徑80mm,有效長度120mm,璧厚3mm。
d) 2號鋼筒:內徑80mm,有效長度120mm,壁厚3mm。在內部的180對稱位置有兩條縱向的筋,筋高10mm,寬度4mm,長度120mm。
3.5 天平:感量0.1g。
4 操作步驟
4.1 柱狀炭操作步驟
4.1.1 取100g試樣,置于該品種粒度規定中最小一層篩號的標準篩中,在振篩機上篩分5min,取篩上試樣在(140±10)℃恒溫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。
4.1.2 用量筒量取50mL干燥試樣,并稱量,裝入2號鋼筒內,放入5粒鋼球,蓋緊蓋子開動強度試驗機,同時記時,運轉(5±0.08)min。
4.1.3 取下鋼筒,打開筒蓋,倒出鋼球,將試樣移至原標準篩網上,于振篩機上篩分5min。
4.1.4 收集保留在篩層上的試樣,稱其質量。
4.2 不定形顆粒炭操作步驟。
4.2.1 取100g試樣,置于該品種粒度規定中最小一層篩號的標準篩中,在振篩機上篩分5 min,取篩上試樣在(140±10)℃恒溫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。
4.2.2用量筒量取50mL干燥試樣,并稱量,裝入1號鋼筒內,放入10粒鋼球,蓋緊蓋子,開動強度試驗機,同時記時,運轉(5±0.08)min。
4.2.3 取下鋼筒。
4.2.4 打開筒蓋,倒出鋼球,將試樣移至原標準篩網上,于振篩機上篩分5min。
4.2.5 收集保留在篩層上的試樣,稱其質量。
5 結果計算
A=m1/m×100
式中:A—強度,%;
m1—球磨后,,標準篩上剩余試樣質量,g;
m—試樣質量,g。
6 精密度與偏差
兩次平行測定結果偏差值不大于3%。